一、按照國家財政制度規定,認真編制并嚴格執行預算。
二、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對本單位各項業務收支進行記帳、算帳、報帳工作,做到手續完備,內容真實,數字準確,帳目清楚,日清月結,按期提出會計報表。
三、對本單位各項業務收支實行會計監督,監督、檢查本單位有關部門的財務收支、資金使用和財產保管,收發計量、檢驗等工作。
四、嚴格執行國家各項財經制度,遵守費用開支標準,對違反財經紀律和財會制度的行為,有權拒絕付款、報銷和拒絕執行,并向本單位領導人或上級機關報告。
五、定期檢查和分析財務計劃、預算的執行情況,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,考核資金使用使用效果,及時向領導提出建議。
六、按照國家會計制度規定,妥善保管會計憑證、帳簿、報表等檔案資料。